专利申请基本原则分别有哪些?
1、书面原则
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权。
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则授予先申请的人。
3、**权原则
我国《**法》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权的原则,可以享有**权。
4、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用新型**购买,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当该项**授权公告之后,东城区**,申请人就转变为**权人。**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享有权利包含:
1、独占权。指只有**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产品;
2、许可权。指**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技术。具体地讲,**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人民共和国**法》*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权可以转让。'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商标查询是一项专业的工作,可以委托商标代理人代为查询,将会得到更准确的建议。
商标查询也可以委托商标局的事业单位通达商标事务中心查询,其查询的结果还是比较准确的。
商标分析是指商标注册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请前,对其申请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中的所规定商标禁止注册为商标情形条款或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条款。这也是商标申请前必不可少的需要做的工作,以提高商标申请成功率。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3个月左右),**代理,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维权代理,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形式审查期1个月左右)